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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第17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
一、活動主旨: 在人生旅途中,身心障礙者對於周遭的環境與自身的際遇,往往有著更多面向的觀察與更多的情緒感受,每一段生活經歷,都是生存的養分,那些動人的故事,點滴在心,最是珍貴;藉由這些生命故事的反省思索,我們期許在本屆文薈獎「最美麗的風景」這個題目,能夠鼓勵他們將自身對於生命的體會,透過文字與圖像創作呈現出來。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承辦單位: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五、甄選資格: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中華民國國民,每位報名者以一項徵件作品為限;為鼓勵更多新秀參與,凡獲第16屆文薈獎首獎者,本屆謝辭報名;心情故事類為長期陪伴身心障礙朋友之社會人士參加,需檢附被陪伴者之身心障礙手冊,及投稿人與該員關係之說明,每人應徵作品以一件為限。 六、徵件主題:最美麗的風景 七、徵件類別: 分文學及圖畫書2類,各類又細分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組及心情故事。 (一)文學類:撰寫與主題有關之文字作品。文體不拘,字數以3500字以內為限。分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組。 (二)圖畫書:繪本,提出與主題相關之圖文作品,每件作品以8開或16開之畫紙平面畫作且以2至10幅插畫為限,搭配文字者以800字以內為限(含0字)。除繳交原稿以外,請另附A4尺寸彩印裝訂之樣書3本。分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組。 (三)心情故事:撰寫長期陪伴身心障礙者之故事,每件作品文體不拘,字數以1000字為限。 八、各類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文學類:24名 1.大專社會組: 第一名/1名:獎金6萬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名:獎金4萬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1名:獎金3萬元,獎狀乙幀 佳作/3名:各獎金2萬元,獎狀乙幀 2.學 生 組: 高中(職)學生組: 第一名/1名:獎金3萬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名:獎金2萬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1名:獎金1萬元,獎狀乙幀 佳作數名(擇優彈性調整):各獎金5仟元,獎狀乙幀 國中學生組: 第一名/1名:獎金3萬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名:獎金2萬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1名:獎金1萬元,獎狀乙幀 佳作/數名(擇優彈性調整):各獎金5仟元,獎狀乙幀 國小學生組: 第一名/1名:獎金2萬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名:獎金1萬5仟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1名:獎金1萬元,獎狀乙幀 佳作/數名(擇優彈性調整):各獎金5仟元,獎狀乙幀 以上學生組佳作共計9名,各獎金5仟元 (二)圖畫書類:44名 1.大專社會組: 第一名/1名:獎金6萬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名:獎金4萬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1名:獎金3萬元,獎狀乙幀 佳作/5名:各獎金2萬元,獎狀乙幀 2.學 生 組: 高中(職)學生組: 第一名/1名:獎金3萬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2名:各獎金2萬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3名:各獎金1萬元,獎狀乙幀 佳作/數名(擇優彈性調整):各獎金5仟元,獎狀乙幀 國中學生組: 第一名/1名:獎金3萬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2名:獎金2萬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3名:獎金1萬元,獎狀乙幀 佳作/數名(擇優彈性調整):各獎金5仟元,獎狀乙幀 國小學生組: 第一名/1名:獎金2萬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2名:獎金1萬5仟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3名:獎金1萬元,獎狀乙幀 佳作/數名(擇優彈性調整):各獎金5仟元,獎狀乙幀 以上學生組佳作18名,各獎金5仟元 (三)心情故事:3名 第一名/1名:獎金5仟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名:獎金3仟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1名:獎金2仟元,獎狀乙幀 ※得獎說明:獲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之得獎者,依所得稅法代扣10%稅金。 九、評選方式 1.參賽作品寄達後,即按照收件順序編號,參賽者不得更換稿件。 2.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作業。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酌減錄取名額或獎項從缺。 十、收件及截稿日期 1.即日起至107年8月8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凡符合參賽資格之前1000位報名成功者(以郵戳為憑),可獲得「統一超商壹佰元禮券」乙張。 十一、報名方式 1.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 2.文學類請提供作品一式4份、圖畫書類除繳交原稿以外,另附A4尺寸彩印裝訂之樣書3本,連同報名表請黏貼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身分證、學生證或戶口名簿擇一)、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授權書正本一式2份(請簽名並蓋章)。 3.以信封裝袋密封,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第17屆文薈獎」及「參加類別」與「組別」。 4.掛號郵寄至「木蘭文化,第17屆文薈獎徵件小組收」,郵寄地址如第十四點所示。 十二、簡章及報名表索取方式 請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文薈獎主題網站(https://enableprize.chcsec.gov.tw/)徵件訊息/書表下載,下載報名表及授權書,或附回郵信封寄至「木蘭文化,第17屆文薈獎徵件小組收」,亦可來電(02)2543-1636索取。 十三、注意事項 1.甄選稿件須以中文創作且為未經公開發表過之作品,並得以點字方式呈現。如採電腦繕打,請用A4紙張,直式橫書,word細明體12級字,左側裝訂送件;如採稿紙書寫者,請以正楷敘寫並謄錄清楚(字體工整)。 2.圖畫書類除繳交原稿,請另附A4大小彩印裝訂之圖畫書樣書3本。 3.甄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4.創作者可使用點字、錄音或電腦光碟檔案方式投稿。 5.文學類甄選稿件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6.圖畫書類得獎作品原件將交由主辦單位處分利用;未得獎作品如欲退件需自付郵資,退件申請書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7.徵件小組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活動結束後,參賽報名表及授權書等相關表件將送交主辦單位。 8.得獎名單於評審作業完成後,擇日公布於活動網站及相關媒體,徵件小組亦個別通知每位得獎者。 9.得獎者需於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徵件小組作品電子檔,以利後續出版事宜。 10.甄選稿件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甄選及得獎資格,獎項不遞補;已頒獎者追回獎金及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選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甄選稿件曾獲其他獎項或已投稿其他文學獎者。 (3)其他違反本活動辦法或著作權法之情事者。 11.作品著作權:作者需同意將著作授權予主辦單位利用,請於投稿時繳交填妥之「授權書」一式2份;「授權書」內容不得變更。 12.本年度各得獎作品,將公布於本活動主題網站/電子出版品/電子書及有聲書/項下,請於107年9月28日前完成各項校稿。 13.主辦單位有解釋本活動各項事宜之權利。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時,主辦單位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 十四、洽詢專線 聯絡電話:(02)2543-1636 傳真號碼:(02)2581-3795 電子信箱:mulan17bh@gmail.com 地 址:10456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52號10樓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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