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體育大學-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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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修正之「國立體育大學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並自100年10月起實施
主旨:
檢送「國立體育大學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並自100年10月起實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8月1日臺高通字第1000129572號函暨本校100年9月16日100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事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辦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原生活學習獎助金更改名稱為「生活助學金」。
(二)新增申請資格說明。
(三)增修生活助學金服務範圍。
(四)修訂獎助內容:每週服務上限10小時、獎助6,000元(150元/時,按實際服務狀況支領)。
(五)修正本校「生活助學金申請表」(附件一)、「生活服務學習日誌」(附件二)。
三、旨揭辦法暨附件已刊登於本校電子公文系統公佈欄及學生事務處網頁,請逕自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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