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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R系列報導 如何使用傻瓜電擊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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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行政院衛生署豐原醫院 主任 朱俊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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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公布國人十大死因統計報告,心臟疾病居死因第二名,占全部死亡原因的(10.8%)。突發性喪失意識及心臟停止時,最常見原因是心室纖維顫動(VF)。若能在4分鐘內施予基本人工心肺復甦術(CPR),只能暫時維持心臟及腦部血流,要將患者的心室顫動轉變成正常的竇性節律是不可能達成的,唯有及早的電擊除顫才能挽回生命。(當病人發生心律不整時,若能在一分鐘內電擊除顫,約90%可成功痊癒。若在昏迷超過六分鐘後,可能會導致死亡,即使救活,也可能因腦部缺氧而變成植物人)。
目前,衛生署已通過「緊急醫療救護法」草案,強制公共場所例如:機場、火車站…等,增加配置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AED;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AED(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主要是特別設計給一般民眾使用,故有「自動體外心臟除(去)顫器」或是「傻瓜電擊器」之稱。施救者若因給予施救導致患者肋骨斷裂、皮膚灼傷等或最後急救失敗,可免除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