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體育大學-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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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徵選「臺南市甲組棒球隊運動傷害防護人員」
一、報名資格: 1、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需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2、具國、內外大專院校學歷畢業。 3、具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照(須附證明文件)。 4、有防護工作經驗2年以上資歷,有棒球隊防護工作經驗者尤佳(須附證明文件)。 5、男性需役畢或免役(須附證明文件)。 二、甄選期間:102年9月14日起至102年9月27日止。 ![]() ![]() Click 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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